首页
二手房
租房
海外房产
小区
经纪人
百科
委托

美国移民政策

2016-6-6 兴商地产 2442

美国移民类别大致可以分为两种:一类是亲属移民;一类是职业移民。

亲属移民包括:

1.第一优先:美国公民之未婚成年子女;

2.第二优先:永久居民(持绿卡者)之配偶与未婚子女;

3.第三优先: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;

4.第四优先: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。

职业移民包括:

1.第一优先:优先劳工-无需取得美国劳工局之认同,但需具备下列条件:具有特优、特殊或特异技能之外国人;杰出著名教授或研究人员; 跨国企业的经理或管理级人员。

2.第二优先:具有学士以上高学位之专业人士,或在科技、艺术、商业等方面有出众的特殊能力者(并被劳工局认可),需具备的条件如下:高学位(具学士学位并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);具特殊专长且其专长能为美国带来实质利益。  

3.第三优先:技术劳工、初级专业人员、非技术劳工(需取得美国劳工局认可),技术劳工需要两年以上职业训练或两年的工作经验。   

4.第四优先:特殊移民。包含宗教人员、牧师等。   

5.第五优先:投资者正在或已经投入一百万或50万美元,且投资事业至少能为美国制造十个以上新的就业机会给美国公民、永久居民(绿卡持有人)、或其他能合法受雇之移民(但投资人之配偶、子女不能算在此十个名额內))

投资移民:①名额:每年有一万个,其中三千个名额保留给在特定就业区域內开业的投资人;②投资金额:特定就业区域——高失业区(平均失业率的1.5倍)或人口不足两万的边远地区,只需投资50万美元,其余地区需投资100万美元;③永久居留权之附属条件:投资人与家属在申请批准后先取得有条件绿卡,在美国的投资持续两年后,才能申请得到正式的永久绿卡。

  
给我留言
热线电话

+86-10-69269788

订阅号

扫一扫
关注微信公众号

返回顶部